牛刀:再谈合作建房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

合作建房在现阶段对中国社会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合作建房不会影响到高房价,因为高房价需要通过政府和市场多项手段来解决。

我想回答的是,合作建房有没有做的必要?这样的模式到底能不能成功?合作建房在中国可行不可行?这些年来,由于人们能够在市场上购买到商品房,所以合作建房基本销声匿迹了。1996和1997年的深圳房价在4000~5000元/平方米之间,特区外2000元/平方米的住房的确存在,城市居民的收入跟房价成一个相应的比例。现在,深圳的房价跟居民收入比大约在16.5:1,房价过高让大部分人买不起房。

合作建房在国外也表现出非常强劲的势头。英国就有合作建房的模式,有城市的,也有乡村的。为什么中国合作建房在现在市场经济发展这么多年后走得这么非常艰难?这里面有三个原因:

第一,              中央政府坚守了农村用地18亿亩的底线。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规划、无论城市化进程发展得多快,中国GDP增长多少,政府坚守农村用地不能低于18亿亩的底线。其实,政府很多规划可以扩张到农村,但规划的地现在都掐得比较紧。比方说,深圳用地警紧张,为什么不到东莞、惠州再搞一个深圳城呢?事实上,深圳人正在东莞、惠州大规模置业。

第二,              第二,中国市场经济以来推行的招拍挂制度。土地招拍挂是深圳敲响的第一槌。当时敲响第一槌,是在邓小平同志倡导的深圳改革开放,建立特区,要走市场经济的形势之下,由于没有现成的模式,所以深圳效仿了香港,但是深圳和香港是截然不同的两种性质的问题。香港的土地批租,是英国人为了在这100年内实现香港的繁荣,它的最大手段就是卖地,但是中国的城市是老百姓的,不只是在100年内实现繁荣,而是要实现永久繁荣。房地产产品和其他的任何产品都不同,因为它不仅具有金融性质,还具有人们生活必需品的属性。如果在没有符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下来推行中国房地产,那势必会造成过度的投机、大量的占有和大面积衍生的泡沫,以及在这种体制下所衍生的官商勾结的腐败。

现在很多人在尝试合作建房,在中国各大城市的合作建房已经有了三种模式。

第一个模式是温州模式。在深圳的合作竞拍模式不能叫合作建房,买烂尾楼的方法和建房沾不上边。温州的赵智强所做的就是从拍地开始,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分配房子,很可惜的是他这块地比较小,但是成功拍下来了,这有可能成为中国合作建房一个比较成功的范例。尽管温州政府部门回答的口径不一样,但是没有一个部门推翻了他拍地的成果,所以他的模式是比较成功的。

第二个模式是金华模式。浙江金华也是一个相对比较富裕的二线城市。他们采取第一批找十几个人花钱拍地,一个人可以拿出几百万,都是老板。把这块地拆分的很小,然后大家把地组成一起。第二步是招募合作建房者,他的承诺跟我们的承诺一样,非盈利、非公益。房子不赚钱,但是也不是公益的。在目前有人对这种模式提出了批评,因为拿地的这些人不是中低收入群体,都是富人,所以,在拿地环节上受到一些质疑。

第三种模式是北京的一位 于先生倡导的,尽管他为这样的模式经过了5次失败,但是却是比较理想化的。

最后就是在深圳推行的合作建房,为什么当初要选择在深圳做这件事情呢?首先是因为深圳经过了改革开放的20多年,它的确在快速发展,深圳人均收入与全国其他城市比较还是属于相当高的。然而,这几年有两大群体值得关注:首先是失地以后的农民工,其次是年轻的大学毕业生,前些年到深圳来的大学毕业生工资相对来说较高,而现在的大学生平均工资大多数是在1500~2000元左右。随着房价不断涨高,这些群体的收入却越来越低,买房的唯一出路就是通过向父母借钱交购房的首期,这样的情况在深圳比较多见。

在深圳开始发起合作建房以来,收到的申请表有近700多份,基本上都是在深圳工作了三年以上的,大部分是白领,思想观念比较新,理解程度也比较深,尽管这次拿地失败了,筹备的资金与目标相差很大,但是有近300多人接受了银行资金监管,说明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那就是用自己的力量去解决住房问题。

英国的住宅公社是跟私人讨价还价拿地,拿到的地也很便宜。中国的土地是政府的,所以必需参加竞拍。原先我们考虑和发展商合作,有的小开发商有地。没有这样做的原因是担心产权不清楚,或者不符合政府政策这两点,现在唯一采取的办法是通过自己的能力从政府拿地,这符合合作建房者的需求。我们如果拿到地,就马上要投入建设,所以土地估价只是眼前的,而发展商预期的是未来几年内的价值,所以拿地的价格比我们要高得多。尽管这次失败了,但是所有的合作建房者并没有失去信心,对深圳合作建房来说是最大的收获。

合作建房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不是售后的问题,只是一个技术操作问题。合作建房也没有必要同发展商抢市场,因为我们不是唐.吉轲德。我们是为广大中低收入群体服务的,但做的又不完全是一项公益性的事业,我所做的是大家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同建一个所有人都能承受的房价的房子。

现在,我们正在积极的备战。我们准备找一块小点的地,资金量小,成功的可能性会大一些。

我认为合作建房既不是社会问题,也不存在与发展商抗争,至少在中国,开发商还是房地产的主流力量,政府目前解决的也不可能像大家奢望的那么大,像深圳住房捆绑15%经济适用房也不足以拉低深圳房价,所以,只要深圳高房价存在,那么,合作建房就有存在的理由,就有更多的人前赴后继来做。

合作建房的势头会越来越猛,这是我对合作建房的信心。不过,就算合作建房成功了,也不能解决中国所有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因为这个问题是需要政府去解决的,我们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政府分担一点责任。现在有这么多中低收入群体买不起房,存在一个刚性的需求,合作建房把这一部分群体吸引过来,然后把服务工作完善。高房价的时代离结束不远了,房价也不可能保持20%的速度上涨,所以,不论能做到什么样的程度,我们都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希望能把这件事情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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