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房地产最为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其实这个问题,从“网上论剑”上就能看出端倪,也能列举一大堆可供研究探讨的话题来,大家甚至可以异口同声的回答:最为重要,最关心的就是房价。
如果说去年的“国八条”是为上海房价量身定做的话,那么2006年的新“国六条”又是为谁准备的,为那些在国八条中没有经历教训,房价继续上涨的城市,最为明显的就是北京和深圳这两大城市,那么先暂且把新“国六条”作为针对深圳、北京两大城市所出的一次考试题目,这道题目分三个部分:“中央和地方到底谁说的算?”、“地方官员是否洁身自好?”、“是否能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2005至2006年以来,房地产开发商一直都在说房价会涨,说房价不会因为宏观调控而有所变化,结果正如预期一样,房价持续上涨。政府和开发商关心房价外,全国的民众对于房价的关注可以说是空前的,特别是处在创业阶段的年轻人,走出校园,进入社会,住房成为他们在城市发展的一大障碍。城市房价的飙升,对于仅靠个人的微薄收入,是根本没有办法解决住房问题的,尽管房价不涨,就深圳的房价来说,年轻人能买得起房的还是少数,但是房价继续上涨,那么年轻人对在城市里发展的信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在鼓励年轻人创业的同时,如此高房价,不要说解决住房问题,就算想租房住下来都难了。
记得易宪容曾在《2006年房价涨跌取决于国家政策》一文中这样写到:“无论大家对房价关心或不关心,无论房地产市场健全或不健全,价格永远是市场最为核心的东西,价格机制永远是市场的核心。因为,任何市场的价格都是各种相关信息汇聚于此,然后市场当事人根据其信息进行决策,无论是买者还是卖者都如此。但是我们的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市场,是一个制度缺陷的市场,是一个不少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操纵价格的市场,是一个由房地产开发完全垄断与某些地方政府不作为的市场。这个市场的价格是无法聚集市场供求关系,也无法把准确的信息反映到房地产价格上来的。”
价格是市场经济运行的核心机制,这一被普遍认可的经济规律真的就适用于住宅产业吗?我国住宅市场形成的时间不长,但是计划经济因素十分浓厚,最早的分配住房制度转变为市场竞争性的商品房制度,住宅商品房实际上最早定位于中低收入者,价格也较低,随着改革开放,经济不断发展,国民收入的整体提高,商品房价格有所上涨,开发商看到眼前利益,将住房商品房的消费群体定义为高收入阶层,并形成了相应的价格机制,最为明显的特征就是将部分不合理的费用被“摊”进了商品房开发中。
由于房地产产品的特殊性和垄断性,开发商可以大放其词,在不同场合暗示了无论如何调控,房价上涨同样必然,目前部分城市的房价就是如此。对于2007年,房价仍然是整个房地产市场关注的中心,至于房价是涨是跌,开发商当然希望价格稳步上涨,而普通百姓当然希望房价能降下来,才有可能能实现购房的愿望。面对全国范围内“过高”的房价,政府当然不会“袖手旁观”。
2007年房价的涨跌,完全取决于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理解,政府的税收政策适应市场的变化的同时调整房地产的供求关系,央行的利率政策,前提是保护人民的利益不会受到侵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问题上不要像“打太极”一样,一推再推。
尽快解决中低收入的住房问题是2007年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