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产市场长期秩序混乱,房价上涨明显,是不争的客观事实,地产行业多年来都高居利润率首位,因此我们看到国内的各大企业集团大多数都涉足地产市场,这为他们带来了滚滚红利。当然除了企业集团,在当前中国缺乏投资渠道的境况下,先富起来的人们也把地产作为自己赚取利润的投资手段。对于绝大多数高收入阶层来说,他们自己并没有很好的投资渠道,投资地产要比投资股票、债券、国债、期货风险小而且利润高,何乐而不为。
国家统计局主管的中国国情研究会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近日发布《2006中国生活报告》。该报告将年收入超过11万元的人士划定为高收入群体,针对高收入群体的调查显示,超过40%的人拥有两套以上住房,其中22%的人未来一年内还打算买房。报告调查了北京、上海和广州等10座特大城市共5126名消费者,其中北京有1050名。所有被调查者的家庭年平均收入为21.8万元,个人年平均收入为11.7万元。报告称,95%的人拥有住房,其中87%为自购住房,并且33%的人拥有两套住房,10%的人拥有3套及3套以上住房。所有被调查者的户均住房面积为 113平方米。
很明显,在高收入群体中,其住房正由消费向投资转化。在拥有1套和2套住房的人中,计划再次购房的比例为21%,而在拥有3套及3套以上住房的人当中,这个比例更高达34%。报告认为,从当前的市场来看,房地产依然是回报较高、风险较低的行业,从而刺激高端群体的投资行为。当然在他们看来即就是国家颁布了稳定房价的一系列政策,但是从长远看地产市场仍然是让他们最为期待和喜爱的投资渠道,没有其他的投资像地产这样稳赚不赔而且利润丰厚。
我们看到的是对于特大城市的调查所显示的局面,特大城市中持有两套以上的人不仅仅是高收入阶层,一些中收入阶层也是有能力进行地产投资的。中国区域差别很大,东西差别、大城市与中小城市的差别都很明显,人们的收入很不平衡,11万的界限也不是全国的标准。在西部的广大地区,可能年收入5万以上就应该是高收入阶层,当然不同收入地区的地产价格也相差较大,低收入地区往往房价也低。报告所显示的仅仅是发达地区特大城市的局面,在其他地区达不到11万标准的准富有阶层也同样以地产作为投资渠道,2套、3套甚至更多,无不是他们的资本的显示,况且在内地的投资渠道更少,投资地产的可能性要更高些。因而,报告可能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低估了高收入阶层对地产市场的影响。
高收入阶层的投资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成为房价上涨的最重要的驱动力之一,而且在将来也还是最重要的驱动力,因为我们在新六条及其15条实施细则中没有看到对于第二套住房及更多套住房的限制,地方政府的细则里面也没有。对于开发商的限制出台一些列的条例,对于炒房集团的限制我们看到了关于出售时间的限制,外资的限制措施业很快就要出台,也在考虑之列。而唯独没有看到对于消费者购买多套房子的限制,但这在其他国家是由严格限制的,譬如韩国等。
为什么国家不做出限制,从经济角度来说是公平的,但从社会角度来说是不公平的,因为社会的高收入阶层引导价格的上涨,带来的是中底收入阶层住房的困难和困惑,如果他们仅仅为了自住还可以,但他们很多是因为地产的利润和来赚钱的,这对于低收入阶层来说明显不公,政府作为社会财富的调节者,应该对这一行为作出适当的调空以弥补中低收入者。无论采用经济的、行政的还是税收政策限制投资性的购房行为是政府的责任,也是减少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策略和手段。尽管在新六条中有关于自住房的优惠政策,但在中国自住房如何判断明显没有可操作性,而且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所以这个规定对于限制多套住房是没有多大意义的,政府应该拿出更严格的更细化的实施办法来保护最广大的消费者的利益,以遏止不断上涨的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