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琳看市]新政的方位和角度

当前全国的房地产市场处于“三高”阶段:即“高房价”、“高利率”、“高首付”。高房价是让人头疼的问题,于是为了平抑房价,解决中低收入阶层人的住房问题,中央不得不在今年和去年连续出台政策稳定和整顿房地产市场,目前我们还看不到效果有多大,但愿是广大民众的福音,让我们大家和谐相处。

地方政府应该彻底转变观念

中央新政,关乎国计民生,地方各级政府都应该统一认识。政府是房地产业的监管者和城市建设的规划者,人民大众利益的维护者,不可把经营者的理念带入地产市场。以往许多的地方政府的定位错误使得政府在土地转让、地产监管中赚取大量的利润,成为一些政府部门集团利益的源泉,甚至成为贪污腐败的根源,因而在地产市场的发展中出于利益考虑维护地产商的利益。因而使得地产的建设程序和成本无形中加大,促使房价的上涨。当前为了稳定房市,建设和谐社会,应该以大局为重,抛弃部门利益,扮演监管者的角色,清理房地产市场。

严格监管地产商

在以往的房地产开发中,由于监管不力,地产商往往存在大量的违规操作,从而破坏了地产市场的稳定和秩序。如开发商没有根据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在没有足额缴纳出让金的情况下用该地块作抵押,换取银行的贷款,甚至以虚假评估与假按揭等手段骗贷;房地商利用关系超范围圈地、擅自改动建设规划和设计;建设和装修过程中掺加,以次充好;销售和宣传欺骗消费者等等,造成地产市场混乱,房价大涨,社会矛盾加剧,这些应该是政府监管的不力,造成的,如果不加大力度,地产商还可恣意妄为,那新六条的效益有多大,能不能起作用,真是不好说。

创新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

限制土地供给,将继续成为今年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许多人认为这是造成土地供给减少,土地价格上涨,地产飙升的一大原因。这又一定得道理,但政府可以通过相关的努力,冲销这一效应。首先可以创新土地供应方式,通过区分不同用途,实行分类“招、拍、挂”,商业用地“价高者得”,而半商业半公益用地既要看土地出让价,又要看商品房出售价,实行 “价优者得”,保障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住房地价的稳定。同时可以改变土地供应结构,适当降低生产用地的比重,适当提高住房用地的比重;改变住房供应结构,严格限制高档别墅类房地产,大力增加中低价房的供应。还可以通过改变目前纯粹的住房市场化方式,大力拓展住房建设、开发模式,以优惠的土地政策鼓励集资建房,降低成本,稳定市场,降低房价。

创造大众房地产市场,解决大多数人的住房问题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就是为了培育以中等收入者为主体的社会结构。也是为了解决我国国民收入分配不均和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社会矛盾的现状的所做的要求,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关键所在。中等收入阶层是买的起房子,但又一定压力的社会阶层,也是房地产市场的主体结构构成,和有效需求阶层。因而要解决大多数大多数人的住房首先从他们入手,让他们可以轻松买房,对于低收入阶层政府更多的引导他们进入二手房市场或租房,让他,让他们有房可住、可租,甚至可买。因而政府在规划新的地产姓名时应该以中层消费者为准,关注他们的需求,积极发展二手房、廉租房市场,形成多层次、多结构的地产供应结构,解决买房、住房难的问题。

平抑房价、稳定市场是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以新六条为契机,全方位、多角度入手,才能改变当前市场混乱的局面,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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