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使有一百条理由足以取消经济适用房,但是,只要有一条理由不支持取消,那经济适用房就绝对不能取消。这一条理由就是,在中国社会保障性住宅体系还不完善,在中国商品房价格还远远高出普通民众的实际购买力的情况下,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化方向没有错。
中国社会从来也没有像今天这样,步入的是一个社会两极、经济两元的社会,城乡分割、财富分化、权贵骄横跋扈、贪官腐化淫欲,许多有利于体制健康发展、社会多元和谐、经济稳定增长的举措,都无法推进。十年前就准备推行的官员财产申报登记制,到现在都是一纸糊弄老百姓的空文。近日网友又报南京原房管局长有四套房子,据此推断,还有更多的官员有更多的房子,而且不用交纳任何税收,幻想着坐等升值的快感。在这种背景下,房价又怎么可能理性回归?所以,经济适用房的推进,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在许多城市对经济适用房并不陌生。在深圳来讲,经济适用房就是2002年前的政府微利房。当时的微利房,其实不仅仅是社会保障住宅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调节房价的一个有效的手段,扩大微利房的供应,商品房价格自动平稳。所以,2002年以前,深圳房价从没有发生过暴涨暴跌的情况。在北京、上海、广州也大多出现过经济适用房的替代品,解决了许多教师、医生、新闻记者、律师等和许多社会服务人士、白领夫妇的住房问题,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就是解决了一部分夹心层的住房难。
中央政府重新开始大力推广经济适用房,也是让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廉租房标准的这么一个庞大的群体,得以享受住房保障,这不仅仅是一种深刻的反思,也是时代的进步,并且有利于调控商品房价格,有利于拓宽住宅的供应渠道,更有利于形成中国住宅消费市场,让不同的阶层都能找到适合自己购买力的住房。所以,作为中国住房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经济适用房是不可或缺的。
正像很多好的政策,一到地方就走样了一样。经济适用房的推广也暴露出许多匪夷所思的问题,早几年传出北京有人开着宝马去购买经济适用房,最近又传出深圳某经济适用房质量恶劣,墙体脱落,墙面渗水,几千居民怨声鼎沸,当然,还有权力寻租、贪污腐败等等,这些问题暴露出经济适用房的种种弊端,于是,有人大声疾呼:经济适用房应该缓建、停建、甚至取消。叫声最大的,当数“经济适用房扰乱市场”这个观点了。
首先我们不能因为经济适用房出现了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因此就否定经济适用房的方向。为什么经济适用房是未来中国社会保障住宅推行的一个方向,其主要原因就是我们的社会体制和政府的执政理念所决定的,我们有责任采取多渠道的住房解决方案,来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其次,从目前操作层面来说,如果只建廉租房,那么,一大批不能租住廉租房的群体,就只能去购买商品房,而商品房的天生的投资属性,就决定着一批人买不起商品房,结果是政府被迫回购商品房以满足民生之需,权力寻租将更加严重,腐败无法遏制。因此,我们不能因噎废食。
现在的关键问题是,我们应该为经济适用房的开发、销售,找到一个符合国情的办法。首先是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群体的界定,这是目前一个最重要的问题,究竟是谁应该享受经济适用房?深圳的做法是可供借鉴的,针对本地情况,抛弃带有群体歧视性观点,以居住时限、社保卡时限,纳税时限等等来界定这个群体,而不得以工作身份(比方说公务员)或者户籍(比方说深户)等等来界定这个群体;其次是运行办法,在开发上应该实行零地价、使用面积、少车位、免公摊、免交易税费、低首付等等一系列办法,并且,五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第三,部分采取政府市价回购的方式,再行出售给新的需要经济适用房的市民。
确定经济适用房的整套运作体系是非常重要的,尽管无法彻底消灭权力寻租,但是可以从制度上加以遏制。中国城市的夹心层群体非常庞大,不能忽视他们的居住诉求。全球政府开支成本最低的澳大利亚,在经济适用房的建设上却是投入非常大的,他们没有大量的廉租屋,却有大量的70平米(实用面积)公屋,从买到住再到出售,政府不收取任何税费,道理很明显,这样的房子只是提供给正在创业的还不是很成功的人士暂时居住,一旦事业有成,改善居住条件在所难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