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描述了未来改革的新蓝图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从以下几个方面描述了未来改革的新蓝图:
1、改革新定位。改革新定位可以从《决定》中的一句话看出:“改革开放是我党在新的历史时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一场新的伟大革命”,新的伟大革命就是改革的新定位,把改革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2、改革新目标。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明确了改革总目标——“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际化的概念,比原来强调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政府管理能力建设更富内涵,强调各主体依法、依规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共同治理国家,意义十分深远。二是提出了改革的具体目标——到2020年,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也就是说在未来七年有限的时间内,在已经部署的六十大项改革领域取得决定性成果,这反映了改革的决心前所未有。
3、改革新导向。新导向主要表现为公平导向。大家知道,过去30多年的改革主要是以提高效率为导向,虽然最近若干年也强调了公平,但是总的来说公平问题远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所以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更加强调了公平,特别是强调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农村与城市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人在资源环境权益之间、不同群体之间教育权利的公平等。
4、改革新领域。决定将改革由原来的经济体制领域延伸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制度等六个领域,而且开始对原来很少涉及的司法制度、人口制度和军队制度进行改革。
5、改革新内容。决定有两万多字、六十大项的改革,包含的内容极为丰富。从优化权利配置角度可以把它归结为八组不同主体的权利配置关系——党与其他各个主体的关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农村与城市的关系、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当代人与后代人在资源环境权利方面的关系、特权与民权的关系、国际与国内的关系等。每组关系中都有非常丰富的内容。
6、改革新组织。决定提出要建立两个新的组织,一个是国家安全委员会,一个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其中,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是一个层级很高、权威很足、协调面很宽的机构,为未来的改革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十八届三中全会引领改革进入新时代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颁布,意味着中国改革进入新时代。我们可以用如下六句话来概括。
第一,改革的决心前所未有。决定指出,中国改革进入到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要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改革是新的伟大革命;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所有这些都反映了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改革的坚定决心。
第二,改革的广度前所未有。以前的历次党代会和三中全会,主要是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次是推进全面改革,即推进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的建设制度在内的“六位一体”改革。同时推进以往很少涉及的人口制度、司法制度和军队制度的改革。
第三,改革的深度前所未有。因为这次制度改革已经触及到很多不同主体的深层次权利配置,也触及到一部分人的灵魂,所以改革的深度前所未有。
第四,改革的力度前所未有。改革的力度可以从改革的保障措施中看出。有很多改革保障措施,其中最重要的是组织保障。决定提出要设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这比以往的国家体改委、国务院体改办等改革管理协调机构层级更高、更权威。
第五,改革的难度前所未有。一则改革将遇到不同观念的障碍;二则改革将遇到既得利益的阻碍;三则改革所面临的国内外环境较以往更复杂,以前国际社会敞开怀抱欢迎中国加入国际大家庭,现在当中国经济总量成为世界第二之后有些国家开始对我们保持警惕,同时我国经济增速开始从高速增长阶段向中高速增长阶段转换,各种矛盾开始凸显;四则要推进“六位一体”的改革,协调难度毫无疑问增加了。
第六,改革将释放的红利前所未有。改革将通过三个途径释放红利:一是通过改善预期释放红利,如最近广大投资者和消费者的预期就改善了;二是改革可以通过优化配置资源、提高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效率来释放红利;三是改革可以通过调动不同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来释放红利。
三、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最大的亮点在于两个“决定性”
第一个亮点,“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决定指出,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是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决定性作用与以往强调的基础性作用有较大的差别:基础性作用比较形象地说就是市场在下面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在上面发挥统领性作用;而决定性作用是主与次的关系,市场为主,政府为次,最终决定权在市场手里。这样就把市场的地位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有力地回应了对市场化改革的质疑,坚定了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心。同时,决定强调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重点发展资金市场、土地市场和技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由于市场是优化配置资源的机制,强调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配置资源,促进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个亮点,“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全会不仅为中国今后的改革规划了路线图,而且明确了时间表。任何措施只有明确了时间表后才好落到实处,才不会变成一句空话。选择2020年这个时间节点与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密不可分。小康社会既有经济方面的指标,也应该有制度方面的指标,有了基本制度的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不难了。
四、抓住政府与市场关系就抓住了“牛鼻子”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实质是公权与民权的关系。政府代表公权,市场体现民权,市场实际上是产权、自由选择权和平等交易权三种民权的集中体现。抓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抓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被放在经济体制改革具体内容之前,成为统帅改革全局的关键。《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首先,从人类发展的历史来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有些国家发展成功了,而有些国家长期徘徊在落后状态之中,若追根溯源,就不难发现,那些发展成功的国家一定是因为较好地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而那些没有发展起来的国家则一定是没有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处理好,这可以说是一个规律性现象。
历史上,社会主义阵营更强调政府的作用,资本主义阵营更强调市场的作用。但这两大阵营都出现过政府与市场关系没有处理好的问题,因此20世纪70年代后两大阵营都开始进行改革,资本主义阵营以撒切尔、里根的市场化改革为代表,社会主义阵营以中国的市场化改革为代表。在2008年国际经济危机后出现了强调政府作用的短暂思想回潮,强调政府作用的“中国模式”一度成为研究热点,但随着通胀压力的加大,人们又逐渐认识到,过度强调政府作用其“后遗症”很大。
其次,从经济学发展史来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是经济学者始终关注的焦点。有的学者强调政府的作用,有的学者强调市场的作用,在经济学史上一直在交错前行。比如,重商主义强调政府的作用,亚当•斯密强调市场的作用,凯恩斯强调在市场发挥基础性作用的前提下突出政府的作用,弗里德曼和科斯等强调市场的作用。
再次,从中国的现实来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也是解决中国一系列现实问题的利器。目前,中国经济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高房价、地方债务过多、产能过剩、金融风险等方面,政治方面的问题集中体现在腐败较严重、政府公信力下降等;文化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道德滑坡、信仰缺失等;社会方面的问题表现在贫富差距较大、社会不满情绪增加等;生态方面的问题表现在资源消耗多、环境污染严重等。
这五大类问题尤其是经济方面的问题若追根溯源,都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没有处理好有很大关系,很多都是由于政府的“越位”、“缺位”、“错位”造成的。因此,抓住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就抓住了解决中国当前一系列问题的“牛鼻子”。
五、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如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总的来说,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一方面要更多更强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另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一方面,更多更强地发挥市场的作用。
一是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是《决定》的亮点之一。由原来的“基础性作用”升级为“决定性作用”,这两者的区别在于:基础性作用是上与下的关系,市场在下发挥基础性作用,政府在上发挥统领性作用,实际运行的结果是政府越来越强;决定性作用是主与次的关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即最终决定权在市场手上,由市场说了算,政府则起资源配置的辅助性作用,政府主要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秩序等。
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就把市场提高到比政府更重要的地位上。这一说法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改革理论新的重大突破,坚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也对那些针对中国市场化改革的质疑以有力的回应。同时,向全世界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中国市场化改革不仅不会倒退,而且还将继续深化,由此稳定了国内外投资者的预期。
二是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那么要建设怎样的市场呢?《决定》指出要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即现代市场经济。其中,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四个关键词都有深刻的含义。统一市场是指要建设全国统一的市场,破除地方保护主义,打破地方封锁,“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等。
开放市场包括对外开放和对内开放。对外开放一方面很多行业要对外资开放,降低进入门槛,另一方面要扩大区域对外开放,加快自贸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对内开放则包括放宽民营企业的进入门槛,统一市场准入条件,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推进工商注册登记的便利化等。
竞争市场是指鼓励不同主体平等竞争,反对垄断,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取消一切不利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规定”。同时,发挥价格机制在市场竞争中的核心作用,“凡是能由市场形成的价格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分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有序市场是指改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全社会征信体系,健全优胜劣汰市场退出机制,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是重点建设三大要素市场。市场分为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我国的产品市场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了,比较滞后的是要素市场。《决定》对三个重要的要素市场建设都做了具体的规定:首先是资金市场或金融市场,“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完善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以及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加快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其次是土地市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第三是技术市场,“打破行政主导和部门分割,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
另一方面,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
为什么要强调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强调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说政府就不重要了。政府是现代文明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主体,政府和市场永远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因此不能忽视政府的重要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呢?
第一,明确政府的职能定位。《决定》两处提到了政府的职能定位:在第一部分就指出,“政府的职责和作用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在第四部分转变政府职能中,指出“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归纳起来,政府的职能就是做五件事:一是宏观调控,通过宏观调控抚平经济的波动,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二是市场监管,即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三是公共服务,即提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四是社会管理,即进行收入分配、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社会管理;五是保护环境,包括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等。
第二,政府要放权分权。目前,庞大的政府机构通过过多的审批管理等,控制了过多的权力和资源,因此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意味着政府必须放权分权、削权限权。对此,《决定》给予了明确的回答,即“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其核心就是要减少政府的权力,只有将政府过多的审批权力釜底抽薪掉了,进一步精简机构和人员、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等就相对容易了。
负面清单管理是非常重大的改革,意味着政府部分权力的丧失。负面清单管理既是一种透明的机制,也是一种公平的机制,更是一种削权的机制。在负面清单管理下,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的领域,这意味着政府管理范围的缩小,意味着很多事情无需政府审批了,无需政府鼓励这、鼓励那了,大大减少了政府的自由裁量权。
第三,改革政府的考核导向。长期以来,地方政府主要以GDP论英雄,主要考核GDP、财政收入、工业增加值等经济指标,导致了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为此,《决定》指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和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注重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若按此方向改革,则必将扭转以GDP论英雄的考核导向,从根本上转变政府职能。特别是将产能过剩和新增债务也纳入考核指标中,这就对那些一味追求GDP增长而导致产能过剩和新增债务过多的地区以限制。
六、推进国企改革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首先,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新一轮改革不能走老路,也不能走邪路,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在这个总的改革目标之下,经济体制改革在所有制层面上就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另外,从提升国际竞争力来看,发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发挥国有企业的主导作用在现阶段是有必要的。因为我国目前的非公有制企业与跨国公司相比竞争力还不够,而国企的基础比较好,整合力较强,在国际竞争中有一定的优势。当然,从中长期看,我们一定要更多地依靠混合所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来赢得国际竞争力。
其次,坚持市场化方向。三中全会开创性地提出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作为资源配置的重要经济主体,国企必须要实现市场化。国企走市场化道路也是国企本身发展的要求,否则就难以生存,特别是难以在国际市场上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
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国有企业也要明晰产权,其财产权与非公有制企业一样不可侵犯;其次,国有企业也应有自由选择权,而且这种选择权与非国有企业基本相同;还有,国有企业要与非国有企业一样有平等交易权,不能有特权(含行政级别)。国有企业什么时候在这三项权利上和非国有企业一样,就基本算是市场化了。
第三,坚持分类推进。现有国有企业情况比较复杂,类型很多:一是行政级别不一样,有的国企有行政级别,而且级别高低也不一样;而有的地方国企没有行政级别。二是垄断程度不同,有些国有企业垄断程度很高,如石油、石化、电信、电力、黄金、烟草等行业中的国企;一些国企的垄断程度不高,像机械、电子等行业的国企。三是所处行业不同,有的国企处于制造业,有的处于服务业,有的处于农业,所处行业不一样,改革面临的问题就不一样。四是规模不同,有的国企资产规模上千亿,有的则不到几千万。
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功能不同、经营目标不同,如果用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和统一政策去改,难度很大,而且还会产生很多新问题。因此,必须分类推进不同类型的国企改革。
七、新一轮国企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三中全会决定,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共有五个方面内容:一是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使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民营资本相互参股、交融发展。二是改革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部分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资管理部门由管资产到管资本转变。三是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补充社保基金,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四是打破国有企业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自然垄断也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等方面的改革。五是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企业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以及“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等内容。
八、将发展混合所有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切入点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对国有企业而言,为什么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简单来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多重意义:
第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市场公平竞争。混合所有制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典型形式,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不同所有制企业具有不同的优势,在变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后,可以把不同企业的优势资源整合在一起,形成合力,实现更大范围、更多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原来的企业组织形式非“公”即“私”,“红”“黑”分明,而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把不同性质的企业组合在一起,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有利于消除所有制形式上的对立,实现“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第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有利于体现职工的主人地位。因为在混合所有制里,国有企业可以整合和利用各种经济成分的优势,又能相对避开各自的缺陷和劣势。混合所有制经济对非公有制企业也有好处,因为国有资本投资项目现在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了,非公有制企业的地位也就相对提高了。《决定》中提到,“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这有利于职工成企业真正的主人。原来我们讲职工是企业的主人,多是指政治意义上的,是比较虚的。而要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职工必须要有股权、决策参与权和监督权,这样他才可以与企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而在混合所有制企业里这是可以实现的。
第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推进政企分开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政企分开是国企改革的关键,更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和原则。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意味着国有企业不再“单纯”了,不再是单一的国有经济利益载体,它就不能再以“亲儿子”身份而躺在政府怀里撒娇了,政府也就再无必要为国有企业背不必要的包袱,企业也不会为政府部门所操纵了。可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无疑为长期以来强调的“政企分开”创造良好的制度条件。因此,现在国有企业的当务之急是要抓紧通过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从而提高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与原来的所有制形式相比,混合所有制更具市场特征,因为其所有权本身是多元化的,与市场有更加密切的关系。这种多元化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按市场要求来解决薪酬、用人等问题。即只要企业产权和治理结构等基本制度解决好了,企业薪酬和用人等内部管理问题就较好解决了。
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表现形态,有一种说法是认为大致有五种基本形式,即社会混合所有制、企业内生产资料混合所有制、企业内剩余混合所有制、企业内所有者与经营者混合所有制以及公有制与个人所有制高度统一的混合所有制。像比较常见的合伙企业、合作企业等就是企业内生产资料混合所有制,这也是学术界普遍认同的一种典型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我国股份制的特点就是不同性质的资本融合,是一种富有活力和效率的资本组织形式。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经济中最为现代、最为规范的形式。所以我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就是要大力发展不同形式的股份制经济、股份制企业。
有人担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否会削弱国有资本的控制权?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太值得担心的问题。在公益性、安全性和战略性领域,在改革初期的混合所有制经济里,尤其是在一些重点领域里,国有企业仍会处于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地位。否则公有制主体地位就不能完整地实现,如果公有制不占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就不可能存在。所以,国有资本的控制权不会被削弱,但是,国有资本的占股比重会逐渐降低。有人可能会说,三中全会的决定不是说要“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吗?这并非是说现有国有资本的主导权会转到非公有制企业,而主要是说非公有制企业也可以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也可以让国有企业来参股。
有人担心: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会否导致私有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私有化”的问题。以各种名义低价出售、无偿转让国有资产的行为,在哪种制度下都是不允许的,因为它违反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反,如果在尊重产权和公平交易的原则下,国有资本的股权或产权进行市场交易,我认为这就不是私有化,而是正常的股权或产权流动。对国有企业和非公有企业都应该平等对待,不然还怎么搞市场经济呢?也就是说,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新形势下,一定要打破过去那种带有意识形态色彩的观念,从效率和公平角度来考虑问题。本来,混合有制经济强调的就是灵活性和包容性,而非过去那种非“白”即“黑”的敌对性。
九、国有企业改革要稳步推进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由于国企改革涉及面广,触及利益多,需要稳步向前推进。
一是在社保需要和国企承受力之间找到平衡点。《决定》指出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但并没有指出多大比例用来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将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近几年一直在讨论,但一直没有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予以提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十八届三中全会只是提出了一个原则性方向,不可能把所有问题都规定得很具体,在未来的改革方案中可能会提到具体比例,具体比例只能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确定。确定具体比例要根据社保需要、国有企业的承受力来确定,在二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而且这也是一个博弈的过程,我们需要稳步推进改革,让各个方面逐步适应改革力度和进程。
二是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决定》指出要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30%较10%已经有重大进步,这个问题涉及到利益调整,只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要考虑到国企的承受力和改革的整体环境。距离2020年只有7年的时间,在7年中将收益上缴提到30%已经是一个大的变化。当然,根据国企的性质,30%的上缴比例还是不够的,7年后可能会根据各个方面的需要和国企的承受力以及新的形势等,逐步提高这一比例。要在逐步提高上缴比例的过程中,加快推进一系列相关制度的改革,为进一步提高比例做准备。另外,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今后的国企并不能单纯追求利润,要更多地时为公益服务。众所周知,许多公益领域的回报率都比较低,有些甚至是赔钱的,所以,今后提高国企上缴比例还要考虑到这种新的情况。
香港经济大学教授丁学良提到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类似企业上缴国库利润最高达70%,我认为值得商榷。丁教授只是笼统地说是西方国家,并没有指出是哪个国家在哪一年哪个行业国企上缴国库利润最高达70%,不能拿个别国家、个别年份、个别数据来作为总体依据。而且,也没有说明这个国家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发展阶段,这种现象是个别现象还是普遍现象。
三是要找好国企改革的突破口。关于改革的突破口,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已提到了多个方面,如经济体制改革中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等都是重要的改革突破口。增加国企的透明度只是国企改革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中的一个具体举措,很难说是一个最有效的切入点。在国企改革中若硬要找出一个突破口,最重要的可能是所有权改革,《决定》中提到的国企与民企拥有同等权利、发展混合所有制等就属于这一层面的问题。当然,国企的透明度问题也很重要,在新的形势下加大对国有企业的监管也十分必要。但我们不能只停留在找突破口上,更重要的是要全面深化改革,解决改革的“短板”问题。
十、用制度保护环境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
用制度保护环境,抓住了生态文明建设最为关键的问题。制度引导主体的行为,主体行为带来生态文明结果。因为人的行为受制度的引导和约束,要想使每一个主体(包括政府、企业、个人等)采取有利于生态文明建设的行为,就必须通过制度设计使其得大于失,调动其积极性。如果我们将制度设计好了,那么整个生态文明建设的速度可以加快,效率可以提高,反之,生态文明建设就可能停留在口号上。比如说,资源有偿制度建立起来后,大家就会自觉地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当生态补偿制度建立起来后,大家就有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当以资源环境为导向的考核制度建立起来后,各地就会不再以追求GDP为主要目标,而会花更多的精力去保护环境。
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从产权制度建设入手来保护自然资源,抓住问题的关键。因为只有让各种资源“有主”,才有了保护的责任主体,才能避免“公地悲剧”。
划分生态保护红线是决定的一个亮点。决定中提到的主体功能区制度、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和国家公园体制等都是落实生态红线的制度安排。长期以来,我国的生态保护之所以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与生态保护的力度不够有很大关系。划分生态红线是一个强有力的制度,它给所有主体一个很明确的警示,告诉大家这是高压线,不能碰,否则要付出巨大代价。这就从约束角度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
决定提出要建设环保市场,包括节能量、碳排放权、污染排放权、水权等交易市场。按照“十二五”规划部署,我国一些省市正在开展碳交易试点,其中北京和深圳的碳交易市场建设相对较快。实现碳减排可以运用行政手段、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等。过去一段时间,我们主要运用行政手段(如拉闸限电等)来实现碳减排,由此带来了许多副作用和后遗症,今后则要更多地运用市场手段和法律手段。因为市场手段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碳减排,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大气污染问题,还需要改革以GDP为导向的发展体制。第一,要改革政府管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由经济型政府向社会型政府或服务型政府转变。第二,要改革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制度改革对GDP导向进行一个大的调整,使各级政府和企业等主体同时追求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第三,改革价格制度,由于目前很多资源、能源的价格被人为压低,极易造成浪费,给大气污染带来不利影响。要通过价格机制改革,使资源、能源稀缺性得到反应。此外,还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财税制度改革等。
总之,要通过一系列制度的改革,形成有利于环境污染治理的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恶化的问题。
十一、建立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如果与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考核制度等结合在一起,就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决定强调要用制度来保护环境,这就抓住了问题的关键。因为可持续发展的结果取决于人的行为,人的行动取决于好的制度安排。我们可以将三中全会决定中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概括为资源节约制度、环境保护制度两个方面。
一方面,建立健全资源节约制度。一是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这个制度非常重要,研究市场经济的人都知道,市场经济的基石就是产权,自然资源之所以造成了浪费和破坏,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自然资源产权没有明晰,没有保护它的责任主体,因此要节约资源,就必须使每一项自然资源有主、有产权、有保护的责任主体。二是健全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就像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一样,对不同的自然资源实施用途管制,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三是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之所以很多资源被浪费,一个重要原因是资源公有,可以免费使用,谁都可以去踩一脚。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就是要使资源使用者在使用时付出一定的代价和成本,从而达到节约资源的目的。四是健全能源、水、土地等重节约集约使用制度,不仅要集约还要节约利用资源。五是完善集体林权体制改革,这个制度前几年已开始推出,还要继续深化完善。六是健全全国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将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责权利关系理顺,形成保护自然资源的合力。还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一是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如对水源地等实行最严格的保护;二是实行最严格的损害赔偿制度,谁损害了环境就要赔偿,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实行最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若谁在任期之内造成了环境损害,不管走到哪里,都要追究到底;四是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谁若开发了煤矿造成了生态破坏,他就有责任对其进行生态修复;五是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对那些开展植树造林产生很多生态效益的地方,受益地区要对其进行补偿,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进行补偿,以调动其进一步保护好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六是建立生态红线制度,包括坚持实施主体功能区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等。通过划分生态红线,对各个主体发出强烈而鲜明的信号;七是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即企业在排放前必须要拿到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八是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今后每个企事业单位都要有总量控制指标,不是说不能超过,若超过了可以拿钱到交易市场去买指标,如果控制得好也可以去市场上卖指标;九是发展环保市场,包括节能交易市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污染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水权交易市场等,通过市场化手段以更低的成本、更高的效率来推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十是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进行独立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同时,还要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等。
总之,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一套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如果把“十八大”报告中的生态文明制度加在一起就构成了一个更加完整的体系。有了这一套制度体系之后,可持续发展就好办多了。
十二、五大保障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
知易行难,制定改革蓝图相当于走了一步,落实改革蓝图相当于后面的九步。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到2020年在改革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这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难度很大,障碍很多,如观念的障碍、既得利益的障碍、协调的障碍等。落实《决定》需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保障工作:
一是思想保障。思想引导行为,要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首先必须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解读、学习和交流,加深理解,提高认识,凝聚共识,形成强大的行动动力。特别是由于《决定》是关于改革的决定,内涵丰富,内容复杂,必须花很大的精力才能学深学透。
二是组织保障。任何大的行动都需要强有力的机构来保障。针对新一轮全面改革,决定提出设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这个机构的层级很高,权威性强,协调领域宽,为改革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级地方党委也要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相关部门成员参加。改革领导小组将已经制定的60大项改革举措列成一项项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时间表。
三是法规保障。改革也要依法进行,各项改革试点试验成果最终只有上升为法律法规,才能成为可持续的改革成果。如《决定》指出,房地产税推出就先要进行立法。土地制度改革等也涉及很多立法问题,否则改革就可能出现打乱仗的情况。
四是规划保障。改革也需要制定规划,包括改革的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通过规划明确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具体目标、重点内容和推进措施,就像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一样。
五是要素保障。改革也需要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如需要培育、引进、优化配置改革人才。建立推进改革的信息化网络,提供必要的改革配套资金,可考虑从改革增量红利中拿出来一部分资金来推进改革。
十三、明确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在内外形势的倒逼下,以改革谋发展已经成为各界共识。作为在中国转型时期召开的一次关键会议,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将如何解决中国多领域的累积难题备受关注。为保证改革取得实效,建议将本次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思路按相关程序变成法律,变成具体政策,变成操作方案,变成有具体目标的行动。现在有一种担心,《决定》看起来很振奋人心,但会不会出现在未来七年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情况?应如何在《决定》提出的总体思路下细化和落实?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取决于全社会推进改革的共识程度,另一方面取决于领导推进改革的决心和智慧。同时,要把《决定》提到的改革思路变成法律,变成具体的政策,变成可操作的方案,变成有具体目标的行动。如果下一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之下,有关方面将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所有改革列出一项一项的行动清单,将每项改革举措落实负责部门和责任人,并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则改革就会按预定目标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