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税赋为其他企业2倍多说明了什么

近日,国企税赋问题因为学者楚序平的“国企税赋为其他企业2.02倍”的言论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诚然,国企为国家财政贡献较大说明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然而,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鼓励民资进入垄断性行业的背景下,如何完善财税体系,实现国企与私企、外企税赋的平衡,为国企建立公平竞争环境,也是需要直面的问题。 

从上市公司数据来看,国有企业无论是营业收入、净利润,还是支付税费总额,都占据了绝大比例,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不久前公布的2013中国私营企业500强纳税共计是4744亿元,而中石化一家纳税便是3363亿元,私营企业500强收入是中石化的四五倍,而交税却相差无几,这个异常鲜明的对比给人强烈冲击。2014年12月22日,国资委的报告公布了“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2014年度前11个月总体运行情况”:“全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实际上缴税金同比增长4.8%。”换言之,国资委监管的央企与地方国企合在一起共缴纳税金2.8万亿元。

无可讳言,近年来随着国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管理水平提升,竞争机制赢得发展实力,国企的利润创造能力和税收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然而,因为税收的设计上高税收很多集中在某些特定行业,资源垄断行业往往需要缴纳高额特殊税种。这恰好又是央企集中的石油、电力、铁路等行业,基于自身全产业链的前提,在我国的增值税制度下,计算出的税负会明显比产业链短的企业高。

当然,从法理基础看,央企的利润是全体人民的,央企也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它的分配按照国家的财政要求,接受全体人民的监督。作为央企,应该把企业利润做好,增加经营和财务的透明度,让人民觉得这个财产是在为国家、为民生作贡献。

现在,对于国企纳税能力远远高于民企的表现,需要冷静、深入思考。欣慰之余,对于其背后存在的一些隐患,也不能不察。

首先,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随着中国的经济速度与结构调整,政策更多地倾向于新兴产业。以前国企利润和纳税方面的快速增长,反映出中国过度依赖投资的经济内生性结构失衡问题,而推动中国投资高速增长的主体是政府建设型投资和国企投资。而国企特别是央企,更多地聚集于资本密集型、重工化和城市化等领域的高速发展,客观上促进了这些领域内国企利润的较快增长和纳税水平的提高。现在形势发生了变化,国企特别是央企发展艰难,有些则生存艰难,有些央企将会被移交或兼并,纳税水平的过高已经难以为继。

其次,国企适应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战略扩张需要财力支撑。作为央企,每年服务国家战略,新增加的投资额非常大,虽然总盈利达到1.3万亿元,但是实际投资规模更大。大型央企必须储备一定比例的现金流,否则凭借贷款进行投资扩张,并不可取。 

再次,在推进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鼓励民资进入垄断性行业的背景下,国企与私企、外企税赋的平衡,是体制建设的新问题。由于目前我国的税制结构主要以流转税为主,而当前国企特别是央企所处的领域属于高资本密集型、资源密集型领域,国企近年来税收的高速增长与其所处的垄断性生存空间有着直接的关系。也就是说,不少行业的高利润是因为所处的行业并没有展开完全市场竞争。现在,随着混合所有制改革和鼓励民资进入垄断性行业步伐的加快,国企与民企、外企处在同一条起跑线上。在企业功能重新分类之后,怎样限定对企业科学的评价体系问题,比如混合所有制企业,营业收入的纳税率,怎么确定,怎么建立公平的环境,这个问题急需研究。

国企平均税负远远高于民企,是个好消息,国企应当为之骄傲,然而我们应保持冷静的头脑,做深刻的反思。国有企业分类之后怎样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怎样更好地完成国家税收任务,这些都将成为每个国企今年改革与发展要研究的重点。(作者为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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