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房地产商的代言人——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终于就高房价的问题出面表态了,各大网络的标题让人怵目惊心:三季度REICO报告称我国房价涨幅合理。不知这是代表房地产商的观点,还是市场调查的真实结论,抑或是特殊利益集团的私下定论?总之,本人从REICO的报告新闻上读出的是4个大字:鬼话连篇。
为什么不讲他是谎话呢?因为著名诗人艾青说过:说谎不红脸的人,杀人一定不眨眼。这份貌似严肃、严谨、权威,公正的报告,援引了国家统计局的诸多数据,说是谎话还真说不过去。报告至少说明了两个观点:一个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利润水平在约20个主要行业中仅仅居于中上水平”;另一个是“现在我国住房价格的增幅,相对于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指标的增幅,仍处于相对合理的范围内。”我想,前面那个观点就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房地产行业的暴利水平如果还不够,那就把房价再提高一点,以促使这个行业的暴利水平的最高化,达到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所期待的水平,但遗憾的是也突破了中国城市居民所能容忍的心理底线,两权对比,孰轻孰重,自有人去衡量。否则,国家还搞什么宏观调控来稳定房价呢?所以,我们着重来看看他的“合理涨幅”,看看他们是如何编造这个鬼话的。
合理涨幅依据的数据之一,是中国GDP也在涨。报告说:统计数据显示,全国平均的住房价格增幅低于可支配收入和GDP的增速,仍然处于相对合理的区域。这里面有两个概念,也就是报告相对合理的基础,一个是人均可支配收入,二个是GDP。试问: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了多少?报告中没有,我们只知道房价收入比超过国际水平线的两倍,达一比十以上。而GDP的增速,大家都知道,连续8年保持在10%左右的增幅。而房价是怎么增长的大家也知道,2005年中国GDP增长9.9%,后来又被调高为10.2%,而房价呢?
据国家统计局信息,2004年全国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曾达15.2%,个别地区涨幅超过20%,每平方米平均售价2549元,为2000年以来首次超过居民收入和GDP增长的最高增幅。此后,便一发而不可收,今年前三季度,在大城市突飞猛进,深圳同比涨34%以上。
何为“房价合理涨幅”?我认为,合理涨幅取决于两方面,一方面是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涨幅,另一方面是房价的上涨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反映的是居民的消费能力,而如果房价的涨幅在支配收入涨幅之内,那么居民对房价应该是可以承受,而不需要去挪用消费在其他方面的资金去消费住房,也即是可以在不减少生活中的消费的同时去消费住房,换句话说居民对住房的消费是可持续的;但是如果居民要挪用消费在别的方面的资金去消费住房,而这种“拆东墙补西墙”的消费是不可持续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是指全国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这时因为我国的特殊国情,而在中国,商品房的交易也还仅限于城镇。
与此同时,判断一个地区房价涨幅是否正常,可以将其与工资涨幅相比较,如果房价涨幅超过了工资涨幅,那么就是不正常的。2005年广州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3839元,比2004年增长9.1%;而2005年广州房价同比上涨超过10%,超过了工资增幅。以此判断,广州房价涨幅已超过正常范围。
就现在房价“持续上涨”的问题上,群众的愤怒也开始爆发,而群众的愤怒也不是靠几个专家搞一些数据就能平息的,任其发展下去,建立和谐社会也变成了“海市蜃楼”。平息群众的愤怒,这是看有多少群众能买得起房,人均收入增涨了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