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刀:特殊利益集团要将中国社会驱向何处?

中国改革开放的26年,也是中国房地产迅猛发展的26年。中国的社会利益结构发生了分化、重组,新的利益群体、利益阶层和利益集团不断增生。某些利益集团很可能趁社会正在转型、体制和制度尚未完善之机,通过贿赂、收买、腐蚀政府官员的“钱权交易”非法途径,形成损害公共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

而房地产是特殊利益集团获取利益的最大行业。

从10多年前开始,中国房地产就经历了前后6次宏观调控,但是每一次都没有什么好效果,政府越调控,房价上涨地越快,价格也越高,越来越多的人为了买房而负债累累,也从此有了“房奴”一词。老百姓买不起房,民怨沸腾,房地产行业中的种种是非都严重危害了整个国家利益,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发展,为什么中央政府的政策没有起到作用呢?归根结底,就是官商勾结所至。

中国的土地政策还不完善,而拍卖土地又是地方政府增加税收的方法之一,中国宪法中规定土地是属于国家的,那么政府在拍卖土地的环节上,就容易被一些贪赃枉法的官员所利用,而要将土地转变为资本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开发房地产,在一系列哄抬地价、投机炒卖的背后,就是牟取巨额的暴利,而这些钱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

自从中国房地产发展以来,一些地方官员和开发商组成了共同利益的纽带,中国的房地产商形成了一个相当标准的分利集团。第一个例子是2003年央行“121”号文件出台,房地产集团的游说,对政府的后续决策起到了相当重要的影响。另一个例子是2005年,中国几大城市的房价持续走高的时候,国务院出台的“国八条”,意在稳定房价,但是开发商以“政府不应用行政的手段去干涉商品房的市场价格”为由拒绝执行。

中国是一个地大物博的国家,土地资源广阔,而土地资源就成为一些政府官员生财之道,中国独特的房地产政策之下,地价与房价不可避免的联系在一起。也就是为什么把开发商叫做“地产商”的关系吧。与其说他们卖的是房子,还不如说他们在把土地和房子进行恶劣的双重炒卖,很自然的把地方官员的利益和开发商的利益捆绑在一起,而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巨额的利润,就被地方官员和发展商共同瓜分,以房地产为表征的特殊利益集团就此产生了。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特殊利益集团”越来越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音符,成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障碍,主要表现在:

首先是开发商和地方政府官商勾结,哄抬地价,哄抬房价,投机炒卖,共同推动房价上涨,受利益集团以及其结果的影响,开发商和部分地方政府在房地产市场合演了一场“炒房游戏”,共同炒买炒卖,导致房价虚高。百姓面对如此高的房价怨声载道,许多的人背负了庞大的债务,而只有在过去旧社会才出现的奴隶的字眼也出现在房地产行业里,现在背负债务的购房者做一辈子“房奴”,而奴役他们的就是发展商。由此,特殊利益集团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

再者,地方政府低成本征收土地高成本卖出,赚取差价,土地出让收入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重要的财政收入来源;开发商通过各种手段牟取暴利。“特殊利益集团”通过哄抬房价,造成房价虚高,衍生出大量的房地产泡沫,严重影响了社会,乃至经济的稳定发展,一旦房地产泡沫破灭,那么最后真正的受害者却是广大的老百姓。

最后是在房地产的纳税问题上。(根据资料显示: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2003年度中国纳税百强排行榜”中,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同样,在“2004年度中国纳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前300名内没有一家房地产企业。)这与房地产业的利润位居国内全行业前茅的地位极不相符,房地产暴利下存在着巨大的税收黑洞。而特殊利益集团下所从事的是具有破坏性后果的投机行为。

 “特殊利益集团”通过钱权交易等违法活动,催生集体腐败或组织性腐败,通过控制某些地方官员以谋取本集团的非法利益,而不惜将中国社会驱向腐败泛滥,恶行丛生的万劫不复的深渊。

由此可以看出, “特殊利益集团”的形成与发展同腐败存在着密切关系。这种腐败,侵蚀了国家肌体的健康,危害了中国经济的正常运行,掠夺了广大民众的财富。长此以往,清朝末年的腐败景观将要重现,不惩治腐败已不足以维护社会稳定了。而社会一旦发生动乱,20多年改革开放的成果也就毁于一旦。因此,针对现在几个房价过高的“问题”城市,中央正在开展前所未有的反腐风暴,北京,上海的几个与房地产有关系的高官都将难逃法网,一场分化和瓦解特殊利益集团的风暴开始席卷整个中国。。。。。。

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社会在这场打击特殊利益集团的风暴中,将经受洗礼而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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