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楼市投机,正成万民皆骂之,万民皆诛之,尤其是在被房价搞得民怨沸腾的深圳,更是当当寝其皮,刮其肉而快之。这些,政府不可能不知道,不然,就不会有加息之举和提高首付之说了。深圳市政府还推出个“深八条,”尽管不痛不痒,总算给市民做了个样子,表示了一下姿态。显然,对平息民怨没有取到什么作用。
那么,如何站在政府立场来看待因楼市投机行为严重而导致的楼价飞涨、民怨沸腾呢?
中国政府从来就是人民的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来就没有改变。在中国建国以来一系列的经济活动中,中央人民政府始终是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从减租减息开始,到重创股市投机,强化金融管理。而对这次在全国各大城市爆发的楼市投机行为,始终无法用重典,出台加息政策,更是导致房价狂涨。所以,我认为,这里面要澄清三个理论误区;
一,楼市投机行为不是股市投机行为,用调控解决不了根本性的问题。中国的土地是中国人民的,在这块土地上生活的人民都应该享有住的权利,一旦房价飞涨而背离广大市民的正常需求,是现代社会矛盾激化的一个表现,尽管从历史事件中找不到可以参照的事例,但如不加以遏止,显然会引起社会动荡。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有以金融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较好地解决股市过度投机的先例。但股市不是楼市。股市对人民生活必需的“吃、住、行”不产生重大影响,楼市则显然不同,事关民生,事关政权的稳定,因此,对楼市投机行为,政府必须出重拳加以严厉打击。
二、严厉打击楼市投机行为不影响现行的经济政策。中国政府改革开放以来,围绕人民生活制定了一系列经济政策,其中,“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是其精髓,也就是政府只依法加强管理。那么,楼市投机行为有没有触犯法律呢?明里,虽然触犯了不正当竞争,反暴利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暗里,滋长着行賄受贿等腐化行为,因此,严厉打击楼市投机行为势在必行。
三、打击楼市投机行为应涵盖不法开发商和炒家两大群体。不法开发商是指以谋取暴利为目的采取非法手段哄抬楼价的开发商,炒家是指在房地产交易中低价买进在短时间内高价卖出的个人,两者其实都是将国家法律置之度外或钻法律的空子的过度投机获取暴利的。
因此,中国的楼市到了非要用法律手段来治理的地步,经济手段基本失去作用。不如此,不足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背弃了“三个代表”的神圣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