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讲的限外令,是指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限外令”),以及2007年5月商务部、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外商直接投资房地产业审批和监管的通知》之后,11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又公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与2002年和2004年版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2007版在房地产领域开始对外资收紧。
从以上中央部委的文件可以看出,中央政府对外资进入房地产是非常审慎的,是采取了一系列的办法,其用意不仅仅只是针对房地产,而是避免在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被外资控制,避免发生整个中国经济受到外资的绑架,以至逐渐丧失本国的经济主权。这是原则问题,是不容动摇的,也是绝对不可以让步的。
美国这个号称全世界最开放的国家,金融领域却壁垒森严,最近刚刚立法规定:善意投资不能超过10%;如果影响国家经济安全,1%投资都不允许。而中国的建设银行却有22%被外资控制,中国大量的上市房地产企业已经被外资控制,如果金融和地产全被外资控制,中国的经济主权实际上已经操纵在他国手上,我们还何谈国家经济安全?
我们有必要来看看另一个大国俄罗斯,对外资参股控股同样壁垒森严,严守外资参股银行不能超过12%的法律规定,多年来美国一直以加入WTO相要挟,逼迫俄罗斯打开金融大门,俄罗斯宁可至今不加入WTO,仍然坚守国家的金融业和战略产业。很明显,这是主权问题,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
我国 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的“新限外令”明确表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并新增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此外,还将“普通住宅用地开发建设”从现行《目录》(2004年修订)的鼓励投资类别中删除,将不再鼓励外资进入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
“限外令”规定境外人士只有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1年,才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但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所以,限外令的实质不是限制所有外国人买房,只是力图避免大量的外资在中国的主要城市大规模囤积房源,并以此来控制中国市场,使中国经济殖民化。
因此,在中央政府没有取消限外令时,北京市政府以落实国办131号文件的名义,悍然取消限外令是不妥当的,因为国办并没有明令取消限外令,北京市打着落实国办文件精神的名义,越过底线,是一种阳奉阴违。所以,从政务程序上来讲,北京市是在藐视中央政府的权威,是全国人民不愿意看见的。
一个月前,公安部发出“对企业高管不要轻易行使传唤、拘捕的手段”这样明显违背法理的命令,网上一片抗议。没多久,发出这倒指令的部长助理锒铛入狱,原来是与黄光裕有牵连才狗急跳墙。同样作为草民,我们也不知道北京市取消限外令的背景,但是,从经济形势分析,从民族的利益出发,从政务程序出发,北京市无权取消限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