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网友在关注我的合作建房活动,有的踊跃加盟,有的冷眼相看;有的积极参与,有的作壁上观;……这些都不奇怪。奇怪的是居然有网友问:你一个博客,无非是有点良知和社会责任感,但合作建房这样的事你能搞成吗?
老实说,我身体力行的这件事,是一个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好的政策环境和一大批充满理想主义精神的同仁们,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办好。中国有5000多万博客,1.37亿网民,他们大多是中国城市中低收入群体,大多有买房的需求,大多对高房价强烈抗拒,……以前我只在博客里与他们沟通,但很多网友的一片热忱感动和激励了我,与其天天和一帮无良的“专家”打口水仗,还不如踏踏实实做一件实实在在的事。成功与否,有待历史的检验。
天赋予人的居住权,不是天上掉下来的,也不是凭空而来,更不是靠谁施舍和赐予,而是中国民众几代人不懈努力,持之以恒,艰苦奋斗得来的。所有来之不易的权力,都应该格外珍惜。然而,珍惜这个权力是一回事,掌握并运行这个权力又是一回事。从哲学上来讲,只知道这个权力,那是唯心的;而切实掌握并运行这个权力,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只是试问中国,民众真的拥有了居住权吗?
还没有。中国的广大城市居民在居住权面前,还处在混沌期,即使看见了太阳,也被云雾和大地蒸发出来的气体所包围。说得明白一点,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理想还没有得以实现。中国民众所创造的财富,正在被贪官、无良专家和奸商组成的“铁三角”群体疯狂地掠夺。中国上个世纪初的“长工”是有形的长工,是形象化了的一种具体的实在;而中国现在的“长工”是一种无形的长工,被这个社会统称为:房奴。
房奴的悲剧既然已经发生,就应该勇敢的面对和正视。我们生存的这个土埌不只是生长杂草,同样也能生长树苗。细心呵护民众的善良,保护好民众的财富,让房奴的命运不再重演,我相信,也是这个时代的使命之一,是维护整个社会的生态环境不被污染,而这一点,比保护自然生态更重要。同时,我们还看见,远远的走来的失去家园的农民,一年一度的莘莘学子,都在城市化进程中奔向各个城市的角落,居住权便显越来越重要了。
2006年的宏观调控首次以关注民生的理念,切入中国的政济问题和社会问题之中。迄今为止,政府的住房保障体系还在建立和完善之中,所提供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实在是杯水车薪,难解燃眉之急。地方政府和发展商还在拼命哄抬房价,房子,已成了中低收入群体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理想的实现还十分遥远。怎么办?从中国国情出发,号召老百姓合作建房,也许是唯一的路径,除此,别无他途。
我在发起合作建房的博文中说,“非赢利、非公益”是合作建房的宗旨。
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理想,就需要有一批披荆崭棘的勇士,需要有俄罗斯的丹柯——把心挖出来燃烧,照亮人们;需要有但丁的神曲——你们进来的,抛弃一切幻想吧;需要有郭沫若的凤凰涅槃——重生,重生。我就是火,火就是我;需要有德国的马克思——幽灵,一个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州的上空徘徊;……非赢利,就是由发起人和集资建房者组织的机构,不以建房牟利;非公益,这件事不是一个社会公益事业,而是参与的民众共同决策共担风险共享成就。
依赖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是解决不好中国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的。企业以赢利为目的,这点无可指责,但勾结贪官,买通专家,蒙骗民众、哄抬房价,甚至炒买炒卖,这些行为就是民众不能接受的。我们的地方政府尽管机构庞大,“十万雪花银”都出自民众,但是缺乏解决民众住房的基本诚意和热忱。那么,居者有其屋的社会理想,看来只有通过合作建房的方式来实现了。
最近,我们看到浙江、安徽、江西等省给合作建房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和条例,在用地和建筑规划设计上都给予了充分的保障。我们也希望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也能够尽快出台相关条例,用社会的办法来解决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