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国企改革偏离正确的轨道

  国企改革是一件影响深远的大事。过去,国企凭借着自身的特权垄断优势,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同时也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可估量的影响。但与此同时,国企的壮大却抑制了大量民企的发展。长期下来,国家富强了,却产生了“国富民穷”的问题。至此,国企改革已经到了不得不改的关键时点。

  一般而言,国有资本名义上或者法律上归国家所有。遗憾的是,在实际操作中,国有资本却沦为了地方所有,并为当地创造出巨大的政绩。更有甚者,部分个人凭借自己在国企中的特殊地位,一揽大权,而企业也成为了他牟利的有利渠道。由此看来,在国企不断发展的背后,却或多或少地为部分利益者创造出巨大的利益。

  确实,国企需要改革,但改革就得动真格。但是,纵观过去十余年的时间,国企改革早已不是新鲜的话题。而在屡次的国企改革进程中,却牵涉着各方的利益。显然,在庞大的利益链条下,国企改革也仅能从表面上做功夫,但落实到深处,却变得毫无进展。

  时至今日,国企改革再度成为当下的热门话题。不过,从一系列的举措来看,当下的国企改革却能够让老百姓看到一些曙光。

  据了解,目前对于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已基本达成共识,最早将于2015年年初出台。值得一提的是,在未来的方案中,将会牵涉到国资分类、员工持股、混合所有制改革交叉持股比例等核心问题。

  除此以外,有权威人士强调,在国企改革中,未来的混改比例将进一步加大向民资开放的力度。而在竞争性领域,国资投资运营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或根据投资收益最大化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要求绝对控股。与此同时,未来国有企业对于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和管理骨干的员工试点将会进一步扩大,在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同时,员工持股要优先于引入其他的战略投资者。

  不可否认,在本轮国企改革中,确实看到不少实质性的内容。而在今年以来,就有不少大型国企展开了引人关注的改革进程。其中,中石化的混改当属年内较为经典的案例。

  今年219日晚间,中石化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在其油品销售业务中引入民资,社会和民营资本持股比例不超过30%。时隔不到7个月,中石化就销售有限公司与25家境内外投资者签署了《关于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拟由全体投资者以现金共计1070.94亿元(含等值美元)认购销售公司29.99%的股权。

  显然,在混改进程中,中石化确实开启了大型国企的改革之路。不过,从实际操作中,中石化引入民资却难免存在话语权争夺等问题。退一步来说,若未来民资在企业未来的经营决策中,其话语权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则未来企业的发展就会存在诸多未知的问题了。

  对此,在实际操作中,管理层可以在不同的领域中采取不同的应对手法。其中,对于完全竞争性的领域,可以强化其市场化的处理手段,但需要衡量相应的风险。而对于以公益性为主导的领域,则在适度开放民资的前提下,仍可采取类似“金股”制度的举措。如此一来,在极端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借助金股制度,来保障公益性领域的底线不受破坏。

  此外,针对员工持股的问题,其实也有部分国企展开了研究。但是,从实际操作上,大力鼓励员工持股也并非一帆风顺。

  按照国外成熟市场的做法,员工持股计划是对企业员工的一种激励。而借助此项举措,将会促使员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与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关系。由此一来,也能够大幅提振企业的整体执行效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不过,在国内,因相关的体制并不健全,盲目推进员工持股计划却难免会出现利益输送,乃至加速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不可否认,合理的员工持股计划会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但是,在员工持股计划落实之际,也得衡量其潜在的风险。

  一方面,员工持股的设置比例不能过分偏重,特别是当下引入其他战略投资者的关键性时点,合理的配置能够平衡各方的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员工持股推出之际,必须防范部分存在利益输送等行为,或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来降低利益输送的现象。

  显然,对于部分国企管理者而言,为了谋取更多的利益,就容易借助员工持股等计划进行变相的利益输送。更有甚者,直接扭曲了国家的政策初衷,为其谋取更大的利益铺路。

  对此,笔者认为,国企改革确实到了刻不容缓的阶段。不过,在诸多改革齐头并进之际,管理层确实需要考量改革背后潜藏的风险。此外,在政策落地的同时,又该考虑如何防范部分利益输送等行为。

笔者郭施亮认为,当下我国的国企改革仍然属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而每向前一步,就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因此,政策制定必须要再三思量,警惕国企改革偏离了正确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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